各单位: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22日在我校进行。根据上级部门要求,为给考生创造安静的考试环境,对设有考场的教学楼进行封楼。现将封楼时间地点通知如下:
时间:9月22日7:00-17:30
封楼范围:东校区二号教学楼、西区四号教学楼
要求:封楼期间,除考务人员、考生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入内。请各学院(系)辅导员老师及时通知学生,并将个人物品提前从教室中取走。
特此通知
继续教育学院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