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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1、培养目标

培养熟悉经济学、管理学相关知识,系统掌握会计学基本理论与方法,把握中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势和我国会计改革与发展动态,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技能,能够熟练使用财务软件进行账务处理和会计分析,具备运用英语处理涉外业务的能力,胜任政府与事业单位、企业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等部门会计、审计与财务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培养规格

1)具有社会主义的“荣辱观”和道德素养。

2)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审计学的基本原理和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应用能力。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包括外语)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

4具有组织、协调能力和分析并解决企业管理工作基本问题的能力。

5具有运用外语和计算机有效处理企业管理和国际会计业务的基本能力。

6具有较强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

7熟悉我国企业管理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以及国际企业管理惯例与规则。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8具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二、学制

本科4年。

三、最低毕业学分和授予的学位

本专业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修完有关课程,获得155学分以上(含155学分),其中普通教育课程47学分,专业基础课32学分,专业主干课33学分,专业必选课24学分,专业任选课4学分,专业实习11学分,毕业论文4学分(见下表),符合毕业条件者,准予毕业,并颁发毕业证书。


课程类别

学分

开课学期与周学时

1

15周

2

18周

3

18周

4

18周

5

18周

6

18周

7

18周

8


普通教育课

公共必修课

43

14 

12

9

12





公共选修课

4


2



2




合计

47

14

14

9

12

2




专业教育课

专业基础课

32

14

9

7

4

6




专业主干课

33


4

4

5

8

7

5


专业必选课

24



6

3

6

6

3


专业任选课

4







4


合计

93

14

13

17

12

20

13

12


课程合计

140

28

27

26

24

22

13

12


实践环节与毕业论文

15










根据国家有关学位授予的规定,符合学校本科学生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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