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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4-05-29点击数:

各院部: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是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的核心内容。根据《长春人文学院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5月27日8:00-5月31日16:00。

二、评价范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全部课程。

三、评价要求

本次评价将在教务平台进行,学生端口评价位置:教务系统-评价信息-结课评价未完成评价的学生将无法进行下一阶段选课。请各院部积极督促学生完成本次评价工作。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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