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实施,不断加强我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按照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省政府《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吉林省人民政府令第267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我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范围、内容和学时规定
(一)继续教育学习人员范围
全校专业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者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在职人员。
继续教育,是指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补充、更新、拓展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完善知识结构,提高综合素质,增强创新能力的教育。
(二)继续教育学习内容
1.公需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方面内容的学习。
2.专业科目。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三)继续教育学时规定
参加和接受继续教育学习是每个专业技术人员的义务,也是法律法规和规定政策对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要求,更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任务,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课不少于30学时,专业课不少于60学时。
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形式
(一)国家级和省级高级研修项目。为提供更深入、更专业、更系统的学习内容,国家和我省依托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开展相关专业的高级研修班。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自己所从事专业选择相应专业的高级研修班进行学习,研修班学习成果可兑换相应的学时,并发放电子证书。
(二)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此平台是我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远程(网络)学习平台。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平台选择相应专业课程学习,学习完成或考核合格(部分公需科目学习完成需进行答题后获得学时)后自动生成电子证书,学时自动导入职称申报管理系统,计入个人年度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职称评定的重要依据。
三、通过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继续教育学习的相关要求
(一)学习时间节点
我校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线上学习时间自2024年9月29日开始至2024年11月30日结束,请各单位组织好所属专业技术人员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进行线上学习,逾期不予补学。
(二)学习方式及费用
1.访问方式
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对线上继续教育学习工作的部署和要求,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或直接进入门户网址:http://139.215.200.154:9990/, 登录后自主从7家机构(北京创联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盛佳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网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山东大众云学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长春工业大学、吉林省农业科学院、吉林省高邦科技有限公司)中选择学习机构。
2.登记注册
专业技术人员通过访问网址进行注册登录。其中,已经注册“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无需再次注册。(用户手册见附件1)
3.继续教育费用
继续教育收费标准根据相应培训机构和课程等因素而定,费用由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的培训机构直接收取,专业技术人员自行选择即可。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的学员,学校报销基本学时(90学时)的一半费用。
(1)报销流程
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人员将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截图(纸质打印,样式见附件2)和发票(纸质打印,铅笔署名)报送给本单位相关负责人。
②各单位相关负责人收集、核查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截图和发票,核查无误后将符合报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习人员相关信息填入附件3、附件4、附件5。
③各单位相关负责人将填写完整的附件3(电子版、纸质签字盖章版)、附件4(电子版)、附件5(电子版)、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截图(纸质打印,样式见附件2)和发票(纸质打印,铅笔署名)统一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306-1室)。
④人事处和财务处分别对基层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
⑤审核无误后,各单位粘贴好经费报销单,报送至人事处。
(2)报销要求
①报销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12月3日,以上所有报销流程务必在2024年12月3日前完成,逾期不予报销。
②发票信息必须准确无误,错误的不予报销。
发票信息如下:
四、有关要求
(一)继续教育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家重点战略和抓好我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能力素质的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继续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根据吉林省人社厅专技处通知要求,2024年职称申报系统中继续教育板块不再由个人填报,而是职称申报系统在吉林省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中自动抓取数据,专业技术人员在其他学习平台的学时数据职称申报系统无法自动抓取。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国家和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加快落实,确保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工作规范、有效开展。
联系人:代敬帅
联系电话:84537262
邮箱:1782338146@qq.com
附件1:吉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操作手册
附件2:完成继续教育学习截图样式
附件3:继续教育学习报销汇总表
附件4:继续教育学习报销付款模板(中国银行)
附件5:继续教育学习报销付款模板(其他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