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将财会监督作为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新时代推进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去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四川监管局高度重视,局党组统筹谋划,主动出击,认真落实“强化、聚焦、优化”的要求,在完成财政部“规定动作”的同时,组织精干力量自主开展对属地重点企业、中介机构日常监管,发现多项重要问题和情况,进一步发挥好“主力军”“突击队”作用,为建立完善财会监督机制提供了重要经验。
一、扫除监管盲点,将走访调研和全面座谈相结合,广泛传递严管信号
《意见》出台第一年,四川监管局在对中介机构的日常监管中,将监管重点放在打基础、建机制上,逐步加强监管提醒、政策宣讲、行业调研等事前监管工作。一是开展摸底调研,现场走访提醒中介机构加强执业质量。在2023年5月与四川省财政厅联合对6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前摸底调查的基础上,于当年12月再选取8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集中调研,加之在重点企业现场监管中延伸监管的1家会计师事务所,全年共现场走访调研了15家会计师事务所。深入了解中介机构执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撰写了关于国有企业审计费用、新选聘办法落实、函证新规执行等方面信息材料上报财政部。二是首次召开四川省中介机构财会监督座谈会。2023年7月财政部发布第44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后,四川监管局立即响应,第一时间召开四川省中介机构财会监督座谈会,系近年来首次。省内45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22家资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出席,4家中介机构负责人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宣讲公告精神,解读公告涉及的处罚案例,进一步传递从严监管信号,通过“上下同步、同频共振”,不断巩固扩大财会监督影响力。
二、突出监管重点,充分运用财会监督成果,自主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现场监管工作
一是从思路上打破“内部边界”,充分运用财会监督成果自主延伸开展监管。2023年9月,根据前期地方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发现的涉及部分重点企业的问题线索,以会计监督为切入点,延伸对相关重点企业开展自主现场监管。二是从方式上采用“由所到企”穿透式监管,提升监管效能。从承接该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入手,通过调阅审计工作底稿等相关资料,对其执业质量进行分析,进一步挖掘该企业的其他问题线索。三是从内容上聚焦国家财税、财务和会计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重点着眼目前存在问题较多的领域。部分重点事项一直追溯至企业成立之初,并进一步延伸监督其主要子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成效显著。结合发现问题,督促相关企业开展问题整改,加强内部管理,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同时也掌握了一批国有企业的趋向性、普遍性问题,为今后开展针对性监管提供指引。
三、抓住关键节点,聚焦上市公司年报质量,提升监管及时性和主动性
为进一步加强在川上市公司的会计日常监管,将财会监督抓在日常,推动监管环节前移,2024年四川监管局探索开展在川上市公司年报审阅分析工作。一是抽取部分上市公司开展年报审阅分析。1-3月,四川监管局在已披露2023年年报的上市公司中,根据多类指标、迹象重点抽取了39家上市公司年报进行审阅分析。分析发现部分上市公司会计准则执行方面可能存在问题。二是探索运用年报审阅分析成果强化监管质效。对分析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类别建立线索台账,并将在下一步工作中,通过约谈中介机构或现场监管等方式核实疑点线索,督促企业紧抓问题整改,督促中介机构提升执业质量。
四、围绕政策热点,开展重点企业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调研,拓展日常会计监督覆盖面
2024年4月,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结合四川经济发展实际情况,围绕“新质生产力、传统优势产业”,四川监管局选取新能源产业、传统优势产业等8家地区龙头企业开展财税政策执行情况调研。一方面,以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为调研重点,针对企业内部控制、财务会计准则、财税政策执行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另一方面,通过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对其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经营管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研究不同核算模式为企业管理带来的利弊。通过此类日常监管调研,及时反映市场主体会计信息状况,提示潜在问题,督促整改规范,切实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