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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吉林监管局:“三个深入” 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 中央专项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

作者:时间:2024-11-28点击数:

 近期,吉林省地方和中央厂办大集体改革申请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清算情况的审核工作进展如火如荼,吉林监管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工作专班,服务改革大局,坚持从实际出发,认真落实相关政策,立足岗位职责,积极践行“实质重于形式、完成改革任务、严守审核规程”的工作理念,以“三个深入”为着力点,扎实做好对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清算情况的审核工作。

  一、深入把握政策精神,切实强化履职担当

  一是凝聚思想共识。为有效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局党组要求审核人员深入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东北地区国有企业改革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等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系列指示精神,深刻领会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助力国有企业轻装上阵。

  二是提高政治站位。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深入研究部署清算和审核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要求审核人员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克服困难,积极推进清算扫尾工作,稳妥解决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是积极推进清算。为加快改革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主动与吉林省财政厅和吉林省国资委进行沟通协调,并正式发函,明确清算和审核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进一步提升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全面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进度。

  二、深入组织专项调研,主动服务相关部门

  一是加强沟通联系。多次向财政部汇报相关做法和进度,进一步请示后续工作要求,得到财政部的支持和指导。推动省级财政、国资委和人社部门多次召开协调会,要求做细做实清算工作。督办相关企业,按照审核要求上报相关资料,按时完成申报准备工作。

  二是深入企业现场。针对部分企业在本次改革中,涉及人员多、地域广,改革任务较重的情况,审核组加强服务意识,先后两次赴当地参与座谈会和开展前期调研。在座谈会上听取了相关企业汇报工作推进情况,对财政部作出的工作指导和要求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传达。在实地调研中,调查分析业务情况,熟悉企业云平台等审核操作全流程,细致研究后续申报细节和具体要求,为顺利完成审核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提前介入审核。吉林省是全国第一批地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试点地区,改革开始时间早、时间跨度长、经办人员变化大、档案资料留存多。为此,工作专班主动谋划,与吉林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各市、县汇报改革进度,对于存在问题,集中进行答疑解惑,帮助地方准确把握政策方向。

  三、深入研究审核方案,确保国家和职工利益

  一是明确审核内容。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政策性强,与日常的审核工作相比更为复杂,通过多次组织业务培训,规范审核流程、审核方法,明确企业性质界定和人员身份认定标准,确保审核依据充分。通过查看电子档案,对比相关数据,核实集体职工工龄。依据企业清产核资、年度审计以及评估报告中披露的内容,分析确定资产及收入的真实性。

  二是突出审核重点。为确保审核工作的全面性和准确性,采取多角度、多层次的审核策略,突出审核重点。首先,通过详细查看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会计账簿和房屋租赁协议等关键材料,寻找可用于抵补经济补偿金的有效资产或财务不规范现象。其次,以小见大,深入现场,走访集体企业的实际经营场所,更加直观地了解资产真实情况,合理判定其价值,剔除或核减申请的财政经济补偿金支出。最后,运用以点带面的方式方法,向企业明确指出发现的问题,要求其对照问题全面自查并报告,取得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是确保改革公平。一方面,重点关注问题突出企业的房屋及构筑物的变现及经营情况,对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中的疑点问题深入核查,建议企业借助第三方机构力量开展再评估,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另一方面,把集体职工安置工作作为重中之重,采取按全省统一改革试点发放经济补偿金的原则,结合离岗和失联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研究解决方案,确保应领尽领,不漏一人,形成了公平和谐稳定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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